本校訂定之「研究生學術倫理教育實施要點」第2點規定:自 106 學年度(含)起入學之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與博士班學生應修習完成「學術倫理教育」相關課程(以下簡稱本課程)。
據上述要點第3點第2項規定:學生須通過本課程測驗或核准免修,始得申請學位論文計畫口試。相關辦法請參閱:
教務處首頁設有「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超連結,連結網址如下:
登入上課身分,請選「必修學生」;桃園市-國立體育大學,輸入「學號」,預設密碼是學號的後五碼。
請在通過總測驗後,取得修課證明做為佐證,以利提請學位論文計畫口試。如果有任何修課問題,請與本所或教務處教學業務暨發展中心承辦人聯繫,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