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班研究生論文申請間隔時間調整公告
依據本所111學年度第6次所務會議決議,有關博士班研究生學位論文計畫考試與學位論文考試間隔時間調整為
3個月
以上,並自111學年度第2學期開始實施。
博士班論文申請間隔時間調整公告112022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