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辦轉發教務處公告:
所辦轉發教務處公告:
本校106學年度第1學期畢業生暨106學年度第2學期新生( 含107學年度提早入學學生)學籍資料業已建置完成,並請學生依說明項辦理。
說明:
一、請各系所學生逕至本校單一入口網教務系統檢視所屬學籍相關資料是否正確,如有疑義請洽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二、學籍資料之英文姓名欄位,如有需更正或缺漏者,應由學生自行維護及補登;已領有護照者,其英文姓名拼法應與護照一致。
三、學生家長國籍欄位亦請學生自行檢視維護。
四、學生於通訊資料異動時,應至系統維護通訊地址、聯絡電話、手機等。
五、學生應使用及查閱所屬學號之電子郵件信箱,以利公務通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