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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學務處】研究生助學金申請公告

**一般生學務處助學金與在職班經費助學金可重覆申請**
為鼓勵本所學生專心從事研究提升學習成效,並依據本校研究生助學金實施要點及本所碩、博士研究生助學金分配及遴選辦法實施
一、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0年9月24日(五)17:00止
二、申請條件:
(一)博士生、碩士一般生
(二)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新生免),未受小過(含)以上處分者
(三)未有專職工作者
(四)未符前列條件,因情況特殊,確需助學者,應檢附具體事由,與相關佐證資料(如:財稅資料、清寒證明…等)提出申請
三、遴選標準
(一)依弱勢學生優於非弱勢學生、博士生優於碩士生、舊生優於新生、未領取本校其他獎助金及助理費用者之順序遴選
(二)舊生以 1.在學期間學業成績表現 2.在學期間服務表現 為評比標準
(三)新生由本所專任教師推薦
四、有意申請學務處研究生助學金者請填具以下表單並檢附相關附件(歷年成績單或推薦函等),於110年9月24日(五)17:00前交至所辦,由所務會議依本校相關辦法進行遴選。
https://forms.gle/VWncYdKW64mtkTKQ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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