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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學年度第1學期研究生發表學術補助暨獎勵申請

115學年度第1學期研究生發表學術補助暨獎勵申請

一、申請期間:

即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星期五)。

二、申請對象及資格:

1.具本所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及博士班學籍之學生,申請時需為在學學生(非休學身分)。

2.學生得以綜評性及原創性論文提出申請。

3.投稿之論文需為由本所教師擔任指導教授(或共同指導教授)指導進行研究所發表之論文且為作者群之一,申請者為該篇論文之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4.論文發表單位需以本校為單位名稱。

5.可申請學術期刊種類限SCI/SSCI、科技部「臺灣人文及社會科學期刊評比暨核心期刊收錄」期刊評比為第一、二、三級者,其中第一、二級為社會科學核心期刊(TSSCI)。

三、補助暨獎勵標準:

依據「體育研究所研究生發表學術補助暨獎勵要點」規定。

1、 補助項目及上限:

(一) 單篇投稿費(一次為限) 新臺幣2,000元整為上限,實報實銷。

(二) 論文外文全文編修費單篇(一次投稿為限)補助最多新臺幣15,000元整,惟國內期刊外文摘要編修費不予補助。

(三) 補助每人每年以申請一次為限。

2、 獎勵標準:

(一) 碩士、碩士在職及博士班研究生發表屬SCI/SSCI,且排名前25%(Q1)者,每篇獎勵新臺幣上限30,000元整,其餘每篇獎勵新臺幣上限20,000元整。

(二) 碩士、碩士在職及博士班研究生發表屬TSSCI者,每篇獎勵新臺幣上限5,000元整。

(三) 碩士及碩士在職專班研究生發表屬科技部「臺灣人文及社會科學期刊評比暨核心期刊收錄實施方案」期刊評比為第三級者,每篇獎勵新臺幣上限2,000元整;屬本校「臺灣體育學術研究」期刊者,每篇獎勵新臺幣上限3,000元整。

3、 補助及獎勵可申請的總額度上限,不得超過申請的所屬期刊獎勵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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