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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學期獎勵學生參加外語檢定辦法

100學年度第一學期獎勵學生參加外語檢定辦法

活動自即日起開放申請至100年10月31日(星期一)下午4時前止,

敬請符合資格之同學填妥外語檢定獎勵金申請表,

檢附學生證及檢定考試成績單影本(請浮貼於報名表件上),

 

逕交至通識教育中心,逾期者本學期不再予以辦理。獎勵金額請詳閱辦法說明。

國立體育大學獎勵學生參加外語檢定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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