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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計畫

本所為教學及研究之便利,依其研究領域分為:

 

 

  • 博士班:共分為運動心理組、運動教育組、和運動社會組。研究生必須修畢三十六學分,通過學科綜合考試及博士論文口試計畫,即為博士候選人,再通過博士論文口試(請參閱博士論文口試申請條件)後取得體育博士學位。

 

  • 碩士班:碩士班分為運動心理組、運動教育組、運動社會組。研究生在共同必修課程、共同選修分組必修及分組選修課程中修滿三十二學分(不含論文)。

 

  • 碩士學程在職進修專班:碩士學程在職進修專班分為運動心理組、運動教育組、運動社會組。研究生必須在共同必修課程及共同選修課程中修滿三十二學分(不含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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