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校手續
一、辦理離校手續日期:依據教務處公告時間辦理。
二、論文修改後,請依「論文寫作與編輯格式檢核表」(本所網頁/表單下載/修業相關/10-1 論文修正審核通知書及格式檢核表)自行確認格式。
三、論文修正審核通知書經指導教授簽名,併同上述檢核表、論文紙本及電子檔(PDF及WORD檔)送所辦檢核。
四、論文格式送所辦檢核至少需三個工作天(不包含例假日),沒有隨到隨審,請自行注意時間。
五、所辦論文格式檢核完成後,即可依圖書館規定上傳論文。
六、圖書館線上審核通過後,論文送印並繳交論文精裝本兩本(紅色)至圖書館,本所及教務處各一本平裝本(白色)。
七、請畢業生先連絡導師可辦理離校(離校手續單需導師簽名,請務必於辦理離校前,先聯絡導師)。
八、欲到校辦理離校的畢業生務必提前至少2天告知所辦欲辦理離校的時間。
九、學位證書領取:
(一) 需完成離校手續申請單流程,即可於規定離校期間內至教務處領取,逾期不負保管責任。
(二) 親自領取為原則,如需代領請填妥代領畢業證書委託書並請代領者出示身分證件及委託書。
(三) 如未輸入英文姓名者,學位證書須於辦妥離校手續1週後始可親自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