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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國際會議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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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申請出席國外國際研討會 經費補助及核銷相關作業 說明

源起

基於協助本所學生對於申請出席國際研討會經費之步驟能了解,將近來相關處室之規定與辦法、相關表件儘量集結,希望減少公文往返、行程耽誤、經費延宕,更期冀能讓學生更主動積極完成相關規定。

相關辦法

先就以下的幾個單位的補助辦法而言,僅補助出席國外的國際研討會,如果是參加國內的國際研討會,應該是沒有補助的。

以下為收集到有在補助學生出席國際會議的單位(如果連結出現錯誤請自行以關鍵字再查詢)

建議:先行申請校外單位的補助(因有些校內的補助規定,未獲校外補助後才能申請)

提出申請

就以上相關辦法中所提的補助單位而言,建議至少要在出國前至少2個月進行申請比較妥當

請你自己斟酌要依哪個單位的辦法,在備妥申請表件和附件後向研發處或體研所所辦辦理,

向國科會、教育部、研發處申請補助者,權責單位為研發處(在行政大樓2樓)

向體委會、財團法人傑出人才基金會申請補助者,請備妥申請表和附件的紙本和電子檔(請合成一個檔案寄到所辦),由體研所協助發文申請。

是否獲補助

獲得補助時

因為獲得補助後即為'使用公費',此刻開始都要依照申請動支經費-->自己先行墊支-->檢附規定之單據-->辦理出差後核銷(回國15天內)-->發文申請經費-->經費核撥-->歸墊

當收到通知獲補助公文時請於2天填妥並簽名

1.各機關補助本校學生國外差旅費動支申請表

2.因公出國人員搭乘外國籍航空公司班機申請書

依權責單位送研發處或體研所協助申請動支。

未獲得補助時

1.當時間若允許可以再嘗試校外其他單位的補助。

2.檢附未獲補助公文的影本,儘速申請校內的補助(研發處>本校內部獎補助辦法)。

3.若時間已屆出國,就僅能自費出席了~~

出國赴會注意事項

1.若獲補助機票費,請務必保留每一段航程的登機証

2.若獲補助生活費或註冊費,請務必保留兌換外幣的水單,或者核銷時以出國前一日臺灣銀行的賣出即期公告匯率為證。

3.註冊費:需要以主辦單位收據及信用卡簽帳單來核銷。

4.生活費:無需任何單據,是以行政院公告之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 配合參加會議天數來核銷。

辦理核銷

辦理核銷需要細心和耐心,才能把事情一一完成,請你仔細的閱讀以下說明~~

1.公文:需要檢附(1)你出國前申請動支經費的核可公文影本和(2)因公出國人員搭乘外國籍航空公司班機申請書正本。

2.需填具表件:(1)國外出差旅費報告表 核銷範例. 簽文範例  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 和 (2)國外差旅費單據黏貼單

就以上的2份表件做填寫說明 ,請務必閱讀

3.成果報告書下載:(1)如果是獲得國科會的補助請自行將報告書上傳

(2) 如果是獲國科會之外的單位補助,請印出報告書紙本,並將電子檔傳給權責單位(研發處或體研所)。

4.收據 下載:這是待補助單位同意核銷並撥款到學校時,為了讓你少跑一趟,所以讓你先將資料填好,放在你位於所辦的信箱中,屆時可直接辦理撥款歸墊,以節省時效。